门诊就诊须知
点击量:次 更新时间:2010-09-13
欢迎您来我院就诊!为方便您看病,请注意以下事项:
1、门诊工作时间:上午:8:00-12:00 下午:2:30-6:00
2、就诊:为了保护病人隐私,门诊实行一对一就诊服务。门诊病历在收费处领取,就诊后请妥善保管好病历资料,复诊时带来。请您在就诊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钱物,防止丢失。
3、检查、治疗和取药:医生开具交费申请单后,直接到收费处交费,然后到相应科室检查、治疗,检查结果报告后,请再到原就诊科室处理。医生开具处方后,直接到收费处交费后再到门诊药房取药。
4、退费:除药费所有挂号费、检查费、治疗费等可在收费处直接退费。退药费,先带上药品去门诊药房申请退药,再到收费处退费。
5、住院:凭住院证在出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。
6、投诉、建议及举报:您在就诊中遇到困难可向医务科或院办求助(2380513 2375782);为了改进我们的工作,请留下您的意见和建议,就诊时发现医务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者请举报。投诉、举报电话:0818-2380513。